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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核查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及完善持证人员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8-03-30 来源:撰稿人:张华斌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廊坊市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核查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及完善持证人员信息的通知

市园林局、市环卫局、市政处、市时代广场管理处,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2】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法【2012】2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将对市建设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对持证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清理行政执法人员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对不在执法岗位人员、不在编、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及即将离退休人员进行核查清理,填写《吊注销持证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于3月13日前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需注销执法证件一并报至局法规室,由局法规室汇总后报市政府法制办统一注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fjsjfzb@126.com。

二、补充完善行政执法证件信息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核对《2017年度建设局年检合格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见附件2)及《2017年度建设局执法证件暂缓年检人员名单》(见附件3),对本单位执法人员信息错误的予以纠正,同时将空白处信息补充完整。各单位将本单位执法人员信息补充完整后请于3月13日前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局法规室1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fjsjfzb@126.com。

行政执法证件丢失的,需由本单位出示丢失证明,盖章后报局法规室,由局法规室统一公示后,报市政府法制办补办。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履行审查职能,对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一律清出执法队伍,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本次清理工作,并在吊注销持证人员信息表下方填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规室联系电话:2316825(传真)。

 

附件:1.吊注销持证人员信息表

2.2017年度建设局年检合格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3.2017年度建设局执法证件暂缓年检人员名单

附件请从公共邮箱lfjsj314@126.com密码:123456789a自行下载。

(此件对外公开发布)

                            廊坊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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