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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2018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8-03-30 来源:撰稿人:张华斌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廊坊市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2018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报名的通知

市园林局、市环卫局、市政处,局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全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证等各项工作,根据省、市政府法制办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应为在编在册在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符合《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2】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法【2012】24号)的相关规定。各相关单位报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需出具本单位人事部门编制证明,不在编不在执法岗位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一律不得申报行政执法证件。

二、培训考试

培训考试包括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两部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掌握的各行政管理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谋划,明确专人负责培训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并在附件表格下方填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履行审查职能,严把申报关、审核关,认真填写《2018年度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后,连同人事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于228日中午前报至局法规室105房间,逾期不报的,视为无新增行政执法人员。

(三)报名采取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邮箱:lfjsjfzb@126.com,联系电话:2316825(传真)。

 

附件:2018年度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

 

                          廊坊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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