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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廊坊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14 来源:撰稿人:陈佳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标准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廊坊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廊坊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一线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汛期是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灾难的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近几年来,极端天气频繁,加大了安全事故防范的难度。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制定汛期施工预案,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二、工作目标

   市建设局安监站、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对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在大风、连续暴雨和高温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在恶劣天气结束恢复施工前,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检查时间

   6月1日至8月31日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6月1日-6月9日)。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重点针对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汛期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使用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二阶段:隐患排查治理阶段(6月10日-8月31日)。市建设局安监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结合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以及施工现场防汛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对期间整改不力、不落实主体责任、安全投入不到位和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防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形成报告报市建设局安监站。

四、工作重点

   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监控。重点检

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在施工现场要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二)搞好脚手架的安全防范,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三)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大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尤其要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伙房、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汛期前,要加强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提高其防护意识,并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汛情期间,宿舍要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对有安全隐患的临建宿舍的住宿人员要撤到安全地带。

   (六)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符合开工条件要求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

   (七)认真做好建设工地水坑安全防护工作。目前即将进入暑假期间,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高度重视水坑安全防护工作,成立专门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开展施工水坑专项检查。要做好夏季工地的围护工作,围墙、围档必须严密、牢固,专人巡查,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

五、组织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成立防汛领导指挥小组,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提高防汛抢险能力。一旦出现险情,抢险队伍用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指挥畅通,抢险及时。各施工企业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单位要落实好防汛值班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有领导带队值班。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分管领导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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