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建设局关于加强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13 来源:撰稿人:樊涛 撰稿单位:
廊坊市建设局
关于加强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
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廊坊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春节过后,各工程将陆续开工,为了落实好2月3日全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市今年关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实做好节后开(复)工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开(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开(复)工时期历来是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一定要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节后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安排开(复)工和施工工期,防止违规赶工、抢进度,坚决杜绝“2.28”现象发生。
二、强化管理,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一)推行项目开(复)工自检和告知制度。工程开(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检查。一是安全生产重点对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及配备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检查,加强对室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临时用电以及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各临建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牢固、灵敏、无缺损、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二是扬尘治理工作突出落实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路面硬化、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7个100%”,并结合《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措施18条》等文件的要求,对现场的扬尘治理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验收报告,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建设单位向监督机构提交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告知拟开工时间。
在线监测设备由企业自行购置安装,设备符合相关规定,保证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到廊坊市空气质量实施管控平台。
(二)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要针对开(复)工期间,新进、转岗工人比例较高,施工人员仍然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安全意识淡薄,易出现麻痹思想,复工高峰期因抢工期忽视人员基础教育等,切实做好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开(复)工后注意事项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对节后培训教育资料存档备查。
(三)强化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开(复)工联合验收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引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做好节后开(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严格执行开(复)工联合验收制度,加强对开(复)工现场的监管。自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合格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验收,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对于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安全监理制度不严格的工程项目,特别是未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的项目,坚决不准予开(复)工。
市区在建项目严格按照该通知执行,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廊坊市建设局
2017年2月13日
附件:
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一、安装规范
(一)点位设置要求
(1)根据堆场占地面积确定监测点数量,占地面积在5000 m 2(含)以下的最少设置1个监测点;占地面积在5000 至1万(含)m 2的最少设置2个监测点;占地面积在1万-10万(含)m 2的最少设置4个监测点;占地面积在10万m 2以上的,在10万m 2最少设置4个监测点的基础上,每增加10万m 2最少增设1个监测点(不足10万m 2的部分按10万m 2计)。
(2)监测点位设置在车辆进出口、装卸作业区等敏感点。
(3)当与其他堆场相邻时,应避开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监测点位3.5m半径范围内无任何遮挡。
(二)安装要求
(1)设备安装现场应做好在线监测设备基础的砌筑或混凝土浇注,加装统一规格的不锈钢护栏,且确保在监测范围内无其他障碍物。
(2)设备安装现场应提供监控设备所需电源,技术指标参照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有条件的堆场应做好宽带线架设。
(3)设备安装现场应落实现场责任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二、设备技术指标
(一)要求可对建筑工地PM2.5、PM10、噪声、LED显示、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视频实时监控,扬尘监测设备需具备CMC计量认证,并具有自动温湿度补偿功能
(1)PM2.5、PM10采用光散射检测方法,分辨率1μg/m 3,测量精度±15%,测量范围为0-10 mg/m 3;
(2)视频相机有效像素130万像素,分辨率720p,水平范围0~360°连续,垂直范围-90°~+ 90°,防护等级IP66;
(3)噪声检测范围30~130db(A),频率范围20Hz~12.5KHz,频率计权A计权;
(4)其它:气象五参数温度:-40-+80℃,测量精度±1℃, 湿度:0-100%RH,测量精度±3%RH,风速:0-30m/s,测量精度±1m/s,风向:0-360℃,测量精度±2度,气压:30~110Kpa,测量精度±6pa;箱体采用独特进样口设计,可有效过滤蚊虫、树叶的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IP65;具有GPS定位功能;支持市供电与太阳能供电并用,工作电压AC220V/DC12V,储蓄电池,可支持无光照充电正常运行10天以上,太阳能板采用单晶硅80W;LED显示屏,能实时显示当前检测到的颗粒物浓度,户外P10LED显示屏,尺寸730*410mm,亮度应能保证户外正常显示。
(二)要求数据传输采用32位520MHz,ARM10高性能嵌入式处理器,采用Linux工业级操作系统,具备128M SDRAM大容量内存以及256M Flash系统闪存,保证数据有效传输率高达95%以上;现场提供WIFI环境,可通过PAD、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无需接触即可实现对现场设备标定校准、设备工作状态查看、参数设置、程序升级等。
三、联网要求
要求安装后的扬尘监测设备通过统一验收并与廊坊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平台稳定联网。
平台咨询电话:刘明月1536962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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