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0-09 来源:撰稿人:董晓泉 撰稿单位:
两厂(场)办〔2016〕8 号
关于印发《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6〕11号)文件精神和重点镇上报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市两厂(场)办制定了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廊坊市两厂(场)办
2016年10月9日
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实现到2019年底全市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目标,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6〕1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
(一)统筹推进,科学部署。按照重点镇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的要求,统筹推进大城县南赵扶镇等10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科学安排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二)切合实际,尽快实施。根据各重点镇发展定位、地理位置等条件,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技术选型。各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运营。
(三)因地制宜,组织建设。城市、县城周边的重点镇可通过建设污水收集设施,把污水纳入城市或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地域上相近的重点镇及小城镇可采取共建共用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他重点镇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具体方式,达到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二、重点工作
(一)大城县南赵扶镇管网配套工程:2016年12月底完成南赵扶镇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17年开工建设,年底建成使用。通过管网配套工程,将南赵扶镇及沿线村街、企业污水收集汇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南赵扶镇污水处理问题。
责任单位:南赵扶镇政府、大城县住建局
责 任 人:南赵扶镇政府、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建成使用
(二)大城县旺村镇管网配套工程:2016年12月底,完成管网立项、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17年开工建设,年底建成使用。通过管网配套工程,将旺村镇及沿线村街、企业污水收集汇入附近现代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旺村镇污水处理问题。
责任单位:旺村镇政府、大城县住建局
责 任 人:旺村镇政府、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建成使用
(三)文安县史各庄镇北污水处理厂:2016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选址、征地、可研批复、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17年建成使用。
责任单位:史各庄镇政府
责 任 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建成使用
(四)霸州市堂二里镇新建供水管道工程、供水支管管网新建工程:2016年12月底,完成规划选址、可研批复、测绘、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等前期手续;2017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通过新建排水管网,将堂二里镇及沿线村街、企业污水收集汇入东段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堂二里镇污水处理问题
责任单位:霸州市建设局
责 任 人:霸州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建成使用
(五)固安县牛驼镇温泉园区污水处理厂:2016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选址、征地、可研批复、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18年建成使用。
责任单位:牛驼镇政府
责 任 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建成使用
(六)固安县马庄镇污水处理厂:2016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选址、征地、可研批复、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18年建成使用。
责任单位:固安县政府
责 任 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建成使用
(七)香河县五百户镇综合污水处理厂:2017年6月底,完成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可研批复、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18年底建成使用。
责任单位:香河县建设局
责 任 人:县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建成使用
(八)香河县渠口镇污水处理厂:2017年12月底,完成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可研批复、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19年6月建成使用。
责任单位:香河县建设局
责 任 人:县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建成使用
(九)大厂县祁各庄镇潮白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16年12月底,完成重新选址、重新设计方案等工作,到2018年底建成使用。
责任单位:大厂县潮白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 任 人:潮白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建成使用
(十)三河市皇庄镇污水处理厂:2016年12月底,完成项目的选址、征地、可研批复、施工图审查等前期工作,并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18年建成使用。
责任单位:三河市政府
责 任 人:三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建成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项目调度、资金保障、督查问责。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目标要求,定标准、定时限、强措施,扎实推进,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建立月报台账,健全通报制度
建立月报台账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月报,从10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台账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市两厂(场)办(见附表2)。
市两厂(场)办根据月报台账,每月对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全市,并在市建设局为民服务官网上公开晾晒,持续加压。
联系人:董晓泉
电 话:2082562 2082562(传真)
邮 箱:lfcunzhen@163.com
附 件:1.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任务分解表
2.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月报台
账表
附件1
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任务分解表
各县(市) | 工作目标 | 各县(市)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间 |
大城县 | 南赵扶镇管网配套工程 | 南赵扶镇政府、大城县住建局 | 主要负责人 | 2017年12月建成使用 |
旺村镇管网配套工程 | 旺村镇政府、大城县住建局 | 主要负责人 | 2017年12月基本建成 | |
文安县 | 史各庄镇污水处理厂 | 史各庄镇政府 | 主要负责人 | 2017年12月建成使用 |
霸州市 | 堂二里镇新建供水管道工程、 供水支管管网新建工程 | 霸州市建设局 | 主要负责人 | 2017年12月建成使用 |
固安县 | 牛驼镇温泉园区污水处理厂 | 牛驼镇政府 | 主要负责人 | 2018年12月基本建成 |
马庄镇污水处理厂 | 固安县政府 | 主要负责人 | 2018年12月基本建成 | |
香河县 | 五百户镇综合污水处理厂 | 香河县建设局 | 主要负责人 | 2018年12月建成使用 |
渠口镇污水处理厂 | 香河县建设局 | 主要负责人 | 2019年6月建成使用 | |
大厂县 | 祁各庄镇潮白河经济开发区 污水处理厂 | 潮白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主要负责人 | 2018年12月建成使用 |
三河市 | 皇庄镇污水处理厂 | 三河市政府 | 主要负责人 | 2018年12月基本建成 |
附件2
廊坊市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月报台账表( 月 日)
责任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 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包括具体时间节点) | |||||||||
项目名称 | 设计处理 能力 |
设施规模 (万?) |
污水管网(公里)
| 预计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 时间 | 投资规模 (万元) | 正在办理手续 | 预计完成时间 | 准备办理手续 | 预计完成时间 |
工程实施进度 | 资金拨付情况 | 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 ||||||||
责任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