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廊坊市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03 来源:撰稿人:刘景胜 撰稿单位:
廊坊市建设局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廊坊市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廊坊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廊安办〔2018〕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安委办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要求,我局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工(见附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1、请园林局、环卫局、城建科、公用事业科、燃热办、市场科、安监站、村镇科、征收办各确定一名联系人员,报质安科。
2、请各相关部门定期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季度末(3月26日、6月26日、9月26日、12月26日)将落实进展情况以书面汇总材料报质安科,质安科汇总后报市安委办(质安科联系人:梅黎,电话:5908130)。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附件:1.廊坊市建设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
分工表
2.廊坊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
廊坊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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