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为民服务>环卫服务>部门设置>正文
环卫科
时间:2016-05-19 来源:撰稿人:admin 撰稿单位:
文章字号:小标准大 文章字体:仿宋宋体
部门职责:负责草拟市区环境卫生建设与管理规划,拟定环卫作业工种的业务定额、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考核;督导局属单位做好道路清扫、垃圾清运、蚊蝇消杀、公厕管理及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之间的业务协调工作。
领导
科长:石洪岩
办公电话:0316-2116476
上一篇文章: 社会管理科
当前文章:环卫科
下一篇文章: 设备基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