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关于清退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7-08-01 来源:撰稿人:李玉川 撰稿单位: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关于清退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依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3月起,我处全面启动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由于部分单位(个人)未及时申请退还且无法联系当事人,截至目前尚有部分保证金未完成清退,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集中开展保证金清退工作,请缴纳单位(个人)及时来我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45号
承办科室:管理科(315房间)
联系电话:0316-5260179
2.本次保证金清退工作截至2017年8月31日,逾期未退还的保证金款项,我处将申请上交财政部门,今后将不受理相关退款申请。
特此通知。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