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时间:2016-10-17 来源:撰稿人:信息中心 撰稿单位:
市建设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实施 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 | 实施依据及条款 | 服务 | 承办 | 共同实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法定 | 承诺 | 服务 | 提供 | 备注 |
1 | 廊坊市建设局 | 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 法律和信息咨询类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第44条 | 公民 | 法制办 | 无 | 无 | 无 | 主动提供 | 直接提供 | ||
2 | 廊坊市建设局 | 开展城建档案服务 | 其他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主席令第71号,1987年9月5日, 1996年7月5日修正)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0号、2011年1月26日9号令修正)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 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 | 廊坊市城建档案馆 | 无 | 无 | 资料齐全当即办理 | 依申请提供 | 直接提供 | ||
3 | 廊坊市建设局 | 开展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宣传活动 | 其他类 | 廊政办【2014】33号、冀政办【2013】6号、国办发【2013】1号
| 公民 | 廊坊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 无 | 无 | 无 | 主动提供 | 直接提供 | ||
4 | 廊坊市建设局 | 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 其他类 |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公民 | 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 无 | 无 | 无 | 主动提供 | 直接提供 | ||
5 | 廊坊市建设局 | 工程造价政策宣传、培训,答复计价依据、计价活动有关问题咨询 | 其他类 |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公民 | 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 无 | 无 | 无 | 主动提供和依申请提供 | 直接提供 | ||
6 | 廊坊市建设局 | 公用行业服务 | 公用事业类 | 廊政办【2010】38号第三项内设机构中的第三条 | 公民 | 公用事业管理科 | 无 | 无 | 无 | 主动提供和依申请提供 | 直接提供 |